进行企业信用管理的根本目的,是通过规避客户信用风险的科学手段,实现信用交易利润最大化的效果。为此,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包括专门机构设置、制度建立、职能划分、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流程的设计和运行等管理机制。在这方面,国内外已经形成许多成熟的经验,可供后来者借鉴。下面简要介绍国内影响比较大的“3+1 科学信用管理模式”。
“3+1 科学信用管理模式”中的3,是指信用交易3个阶段的信用管理工作及其制度,即包括:前期(信用交易签约前)客户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价,中期(从签约到发货阶段)的债权保障,以及后期的(发货后)应收帐款管理和追收。1是指授信企业应建立独立的机构和人员,当然这个机构可以是一个部门,对小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人。以美国为例,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,一个员工超过200人的企业,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才能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。
为便于信用管理人员选择适合企业具体情况的信用管理模式,在此介绍其他管理模式的要点,作为参考。
“全程信用管理模式”,是东方保理中心谢旭创办人谢旭先生提出的,是国内最早出现的企业信用管理模式,该模式对企业信用管理按照信用交易分为事先、事中和事后的三分法,可以说是“3+1科学信用管理模式”的基础。两者的区别在于后者更强调了企业专门信用管理部门的作用和地位。由于两种信用管理模式的具体内容大致相同,仅仅在确定三个阶段的节点和认为划分各阶段工作内容时有所不同,这对企业信用管理行为运行本身没有什么影响。
双链条全过程控制方案,是参与全程信用管理模式设计的刘宏程提出的。该模式将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中“签约后发货”从信用管理中期放到了后期。另外,除了其他模式注重对客户风险控制外,又增加了内部风险管理,由此形成内外两条控制链,强调提出:对客户风险的控制往往是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实现的。为提高信用管理效率和效果,对有一定信用销售规模的企业,还必须建立四大技术支持子系统,包括:数据库和信用管理软件、信用分析模型、监控指标系统和债务分析模型。
信息来源:信用青岛